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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:年内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686.2亿元 同比增101.2%

中新经纬11月16日电 国新办16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。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落实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有关情况。王道树表示,新能源汽车免征政策效应明显,截至11月10日,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686.2亿元,同比增长101.2%。

有媒体提问,今年6月起,国家实施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,随后,又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。这两项政策落实的最新进展和成效如何?

王道树介绍,为落实好这两项税收优惠政策,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:一是加强税法宣传辅导。通过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12366热线等方式,让纳税人应知尽知、早知早享。二是及时升级信息系统。实现自动判别条件、自动享受优惠,进一步提升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的便利度。三是部门协作加快政策落地。比如,税务部门与工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,自动识别新能源汽车免税标识,2019年至2022年11月,两部门共发布了38批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,涵盖14333款车型,保障了购车人精准享受税收优惠。

王道树表示,从执行情况看,新能源汽车免征政策效应明显。今年以来截至11月10日,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686.2亿元,同比增长101.2%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显示,截至11月10日,累计销售新能源汽车448万辆,同比增长78.1%。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政策执行平稳、成效比较明显。今年6月至11月10日,共为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减征车购税397.5亿元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数据显示,今年6-10月,2.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销量约652.3万辆,与政策实施前的1-5月份相比,环比增长20.6%。(中新经纬APP)